跳到主要內容區

 

成立目的

 

 

為提升檢驗技術以及加強服務產業以擴大產學合作契機,

統籌檢驗及技術服務事宜,設置光宇檢驗中心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本中心設置職掌包括下列項目:

1.  建立檢驗中心制度及組織研究團隊。

2.  檢驗技術領域人才培育。

3.  建立專屬檢驗室及檢驗設備。

4.  建立檢驗及服務品質計畫,通過各項TFDA以及TAF認證。

5.  接受外界委託檢驗或與產業界進行專案檢驗計畫。

6.  進行政府機關或民間組織之標案計畫。

7.  與檢驗科技公司以及地方衛生主管單位達成策略聯盟合作。